行政记过处分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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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与记大过区别]

记过和记大过,是不同的处分.记过比记大过轻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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