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寿欣
麻寿欣
1994年12月出生,温州永嘉县碧莲镇石湖村人。1961年永嘉第九中学(现碧莲中学)初中毕业。毕业后,走农村农业生产道路,曾担任过石湖村第九生产队会计一年多、石湖大队会计二年,兼大队团支部书记。
1964年12月应征入伍,入伍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四八三部队战士,1969年9月提干。
1979年9月起,在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七团一营二连、绍兴分区六团三连、金华分区六团三连任职。
1982年后,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总队三去队一营任职。
1984年3月,调武警浙江总队政治部任职,历任连队战士、给养员、班长、司务长、副指导员、政治指导员、营副教导员、教导员、武警浙江总队政治部纪委干事、司令部直工处长、连党支部书记、营党委书记、团党委书记、武警江总队直属队党委副书记等职。青春年华献给了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部队。
连续被评为五好战士,上级多次嘉奖,荣立三等功四次,被浙江省军区、南京军区评为优秀政工干部、先进个人,被武警总部评为优秀纪检干部、多次出席团分区、师军区、南京军区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浙江日报》、《人民前线报》刊登过事迹。所在的连队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荣立过集体三等功、二等功,被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民政部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
现已从部队退休,为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