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职人员
非在职人员就是没有工作的人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和谐的推进器。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非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给予充分关注,才能使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更坚实的基础。从一般意义上看,非在职人员是指学校毕业后,进入待业队伍,没有被“正式”单位即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的国有企业和其它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刘改志委员建议,政府应组织对非在职人员进行一次普查,着重对他们就业、保险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动态的电脑网络查询系统,便于随时掌握情况,同时要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对于已就业,但在保障体系很差或者基本没有保障体系企业就业的人员,要对企业进行问责,纠正其不合法行为;对在外地打工者,本地政府无法向企业问责的,可以指导途径办法,帮助非在职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