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峰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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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张景峰,男,1966年出生。现就职于河南科技大学,任文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副教授。任政协洛阳市委员会第十届常委、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执法监督员、洛阳市监察局特邀监督员等多项社会兼职。

1989.06于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09-1993.06在吉林大学法学助教进修班学习,学完研究生主要课程并合格结业。

在多年法律教学与研究的基础上,将自己的学术方向主要定位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中自治法、农法的研究。另外,也从事大学生法治素质教育的研究。

主要著述主要著作

1、《村规民约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

2、《公司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副主编);

3、《合同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9年出版(副主编);

4、《民事诉讼判例实务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出版(撰稿人)。

主要学术论文

1、《村民自治的法哲学分析》中国农村观察 2002(6);

2、《村民自治内在机制重新法律定位探讨》河北法学2005(2);

3、《对村民自治概念的法学分析》社会主义研究2003(4);

4、《农民权益保障与增进法的设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5、《村民自治权与基层党的领导权关系探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6、《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制定应停止》三农中国2004(1);

7、《乡镇政权干预村民自治及其司法审查评析》中国农民问题研究2(2005.09);

8、《村民多数决的滥用及制衡: 村规民约的启示之二》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

9、《村规民约建设的几个问题》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4);

10、《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11、《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洛阳师专学报1999(3);

12、《法律嫁接论: 村规民约的启示》洛阳师专学报2000(1);

13、《公司法概念新释》商场现代化2005(12-中)(29);

14、《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

15、《试论公司法基本制度》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16、《均衡公司利益关系法律故障探讨》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

17、《浅析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18、《以规范公司章程为契机 完善公司制企业》 中国律师报1994—11—29;

19、《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法理透视》《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思考》1996.07;

20、《劳动合同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浅析》滨州师专学报2001(1);

21、《高等学校〈法律基础〉教育问题刍议》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1);

22、《大学生法治素质课的现状与展望》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

23、《夫妻个人对外债务承担探讨》洛阳大学学报2004(1);

24、《配偶参与继承中两种特殊财产权浅析》法制周报19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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