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南海分局机构简介现任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李立新
国家海洋南海分局成立于1965年3月18日,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广州的南海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南海海区现设有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分局拥有海洋水文、化学、地质、气象、生物、遥测浮标、海洋计量检定、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信息服务等专业 队伍及先进的仪器设备,拥有遍布两广沿海的观测站网和遥测海洋环境数据浮标网。有装备比较先进的“中国海监”船、远洋考察船。
南海分局、南海总队机关部门
1、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
3、人事处
4、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5、计划财务处
6、科技处
7、环境保护处
8、海域管理处
9、指挥处
10、行政执法处
11、维权执法处
12、装备技术处
13、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14、机要处
下属单位
1、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2、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3、国家海洋局南海标准计量中心
4、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资料浮标中心)
5、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加挂:广东省海洋预报台)
6、国家海洋局南海信息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档案馆)
7、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培训中心(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培训中心)
8、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
9、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
10、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1、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14、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15、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16、中国海监第九支队
17、中国海监南海航空支队
18、中国海监南海维权支队(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通信站)
主要职能: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主管机构,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海洋局在南海区组织开展海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公益服务等工作。
1.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国家海洋局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职能。
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在南海区国家领海内开展应由国家海洋局直接负责的工作。
3.对本海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洋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4.承办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