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9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南海分局机构简介现任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李立新

国家海洋南海分局成立于1965年3月18日,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广州的南海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南海海区现设有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分局拥有海洋水文、化学、地质、气象、生物、遥测浮标、海洋计量检定、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信息服务等专业 队伍及先进的仪器设备,拥有遍布两广沿海的观测站网和遥测海洋环境数据浮标网。有装备比较先进的“中国海监”船、远洋考察船。

南海分局、南海总队机关部门

1、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

3、人事处

4、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5、计划财务处

6、科技处

7、环境保护处

8、海域管理处

9、指挥处

10、行政执法处

11、维权执法处

12、装备技术处

13、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14、机要处

下属单位

1、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2、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3、国家海洋局南海标准计量中心

4、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资料浮标中心)

5、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加挂:广东省海洋预报台)

6、国家海洋局南海信息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档案馆)

7、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培训中心(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培训中心)

8、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

9、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

10、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1、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14、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15、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16、中国海监第九支队

17、中国海监南海航空支队

18、中国海监南海维权支队(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通信站)

主要职能: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主管机构,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海洋局在南海区组织开展海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公益服务等工作。

1.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国家海洋局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职能。

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在南海区国家领海内开展应由国家海洋局直接负责的工作。

3.对本海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洋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4.承办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