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副局长主持,总局所属有关职能部门(艺委会、办公厅、总编室、地方管理司、中央电视台)负责人组成的“全国电视艺术创作、生产、播出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和常设办事机构,该领导小组决策的重大问题,由艺委会正副秘书长负责落实。 艺委会下设办公室、研究部、组联部、《中国电视》杂志编辑部四个处级机构,现任秘书长为李春武,副秘书长为武桂林。
负责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星光奖”以及少年儿童题材电视艺术“金童奖”评选工作。
一、负责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星光奖”以及少年儿童题材电视艺术“金童奖”评选工作。
二、负责承办“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电视部分)办公室的工作。
三、编辑出版刊物《中国电视》杂志。
四、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国务院各部(委)系统电视专业艺术制作单位联合拍摄电视剧的有关事宜。
五、开展电视艺术研讨和对内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六、与高等院校和有关艺术院校合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训电视艺术方面的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