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军事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
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
历届国防部(委员会)领导成员
第十一届国防部部长:梁光烈(兼)
第十届国防部部长:曹刚川(兼)
第九届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兼)
第八届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兼)
第七届国防部部长:秦基伟
第六届国防部部长:张爱萍(兼)
第五届国防部部长:徐向前、耿 飚
第四届国防部部长:叶剑英
第三届国防部部长:林 彪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林 彪、刘伯承、贺 龙、陈 毅、邓小平、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罗瑞卿、程 潜、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
第二届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兼)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彭德怀、林 彪、刘伯承、贺 龙、陈 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 潜、张治中、傅作义、卫立煌、蔡廷锴(1962年4月增补)
第一届国防部部长:彭德怀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朱 德、彭德怀、林 彪、刘伯承、贺 龙、陈 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 潜、张治中、傅作义、龙 云(1958年2月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