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继承人
旁系继承人 collateral heir
直系继承人的对称,是与被继承人有间接血缘关系的继承人。依据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继承立法的规定,旁系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日本继承立法的规定,旁系继承人仅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在继承顺序的排列上,我国继承法将兄弟姐妹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德国、瑞士也如是规定,而日本、英国、美国等则将其列为第三顺序;各国继承立法一般将除兄弟姐妹之外的其他旁系继承人,列为第二、第三或第四顺序继承人。以总体上看,旁系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滞后于直系继承人的继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