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玲
刘艳玲,女,生于1963年,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1985年7月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主要承担有《货币银行学》、《国际信贷》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002、2003年连续两年获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近年来在全国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其中19篇为独著,核心期刊10篇,均为独著。主要发表在《经济问题》、《中南财经大学学报》、《金融理论与实践》、《山西财经大学学报》、《财会月刊》、《商业研究》等国内重要的经济类核心期刊上。其他还主持和参加了省级以上课题共计11项,且全部已结项。其中:主持3项,参加8项,并且有多项获得各种奖励。此外还担任院工会委员的工作,分管女工工作,多次获得校级奖励。
烟台二中教师刘艳玲,女,1969年4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齐齐哈尔师院中文系毕业。现任教初中语文教学兼班主任,中学一级教师。
该同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把对学生的爱和关心当成自己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计索取。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在班级管理中,推行合作中竞争的体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所教学生张泽源在2006年中考中夺得芝罘区中考状元,全班大部分同学成绩优异,连续多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2007年9月被烟台市教育局授予“烟台市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巴彦淖尔盟统计局副局长
刘艳玲 女,1956年5月生,河北深泽人,大专文化,统计师,巴彦淖尔盟统计局副局长,盟统计学会理事,巴盟极席院法律监督员。且971年参加工作,1972年入团,1972~1978年在盟商业局工作,从事业务、统计等工作,兼团支部书记,先后11次被评为系统和全盟先进工作者和标兵,并被评为全用学雷锋标兵和优秀妇女工作者。1978年底至今在盟统计局工作,1978~1988年从事劳资统计,连续10年获内蒙古一等奖,她本人1988年获10年先进个人称号,被记功一次。1990~1996年从事统计法制工作,连续七年获内蒙古一、二等奖,个人1993~1997年均获内蒙古先进工作者称号,1998年获盟第九届优秀政协委员称号。在工作期间,先后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几十篇,两篇论文获内蒙古二等奖,一篇论文被选为优秀论文,人编《中国当代论文选》一书。1993年被提升为副科长,1996年升为科长,1997年升为盟统计局副局长。她1994年被选为巴盟政协委员和专委会委员,1999年被选为巴盟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