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骧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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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骧聪
马骧聪

男,1934年生,河南省博爱县人。1953-195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学习,1960年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科学顾问、国家环境保护局法律顾问、国土资源法研究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四川三峡学院客座教授、华东政法学院、青岛海洋大学、福州大学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为环境法、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主要成果有个人专著《环境保护法基本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环境保护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苏联东欧国家环境保护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合著《中国环境法制通论》(学苑出版社1990)、《生态法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环境资源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出版译著《国家与法的理论》、《国际法理论问题》《外国环境保护法规选编》、《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苏俄民法典》、《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等8部;参加编写《中国环境法制》、《经济法要义》、《经济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等10余部著作;参加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环境科学大辞典》、《经济法律大辞典》、《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等大型重要辞书,并担任《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资源法学分编委副主任、《环境科学大辞典》、《经济法律大辞典》编委;在《法学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译文60余篇。

作为环境法专家,曾经参加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起草工作;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岸带管理法》起草小组副组长;担任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几乎所有环境资源法律的论证工作。曾主持完成《环境保护立法》、《外国环境立法》、《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国环境法制及环境法制教育》、《国际环境法》等研究项目;参加国家“七五”规划重点项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国家“九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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