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钧
职 称:副研究员(硕导)
评定年限:1996年底。
1.学术研究情况:进行了有关《尼布楚条约》的研究,民初《蒙古待遇条例》的研究,《回疆条例》的研究,《清代武科考试制度》的研究,并写了相关的专题研究文章。还参加了法史考证系列专著17部的撰写工作,承担其中一部《中俄条约考》的撰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学术突破。
2.参加了数种法律古籍的整理工作。主要成果是本人独立完成了《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卷本)中的《皇明条法事类纂附编》的点校整理工作。和他人共同完成丙编第二册的点校整理工作。独立完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10卷本)第七册的点校整理工作。
共完成各种法律古籍的点校整理成果近一百三十余万字。
3.参加的《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99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本人参加的《沈家本未刻书集纂》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四届优秀科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