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主要职责(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省政府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六)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七)依法对市县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属国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处、考核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发展处、企业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管理处、党建工作处、群众工作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老干部处。
领导成员周建强:江苏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陈继福:江苏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陈洪斌: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鲁宁:江苏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黄佩华: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蔡荣国: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李 琨: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