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
孔琳之
[公元三六九年至四二三年]字彦琳,会稽山阴人。生于晋帝奕太和四年,卒于晋少帝景平元年,年五十五岁。强正有志力,好文义,解音律,能弹綦,妙善草隶。郡辟主簿,不就。桓玄以为西阁祭酒。永初二年,(公元四二一年)为御史中丞,明宪直法,无所屈挠。又领本州大中正,迁祠部尚书。
桓玄执政时,曾议废钱币,以谷帛代之,实行以物易物。琳之建议:“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他还反对恢复肉刑。琳之为官清廉,不治产业,一生贫素,秉公执法,无所屈挠,曾因奏劾尚书令徐羡之而被贬。卒后,追赠太常。著有《孔琳之集》。
不治产业,家尤贫素。卒,追赠太常。琳之著有文集十卷,(《隋书志》作九卷。此从《隋志注》及《两唐书志》)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