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一、基础教育一司职能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二、基础教育一司领导司长:高洪
副司长:杨念鲁
副司长:王定华
副巡视员:杜柯伟三、基础教育一司机构设置教育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
综合处
政策处
专项工作处
学校德育处
校外教育处
学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