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一、基础教育二司职能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工作。二、基础教育二司领导司长:郑富芝
巡视员:朱慕菊
副司长:李天顺
副司长:申继亮三、基础教育二司机构设置办公室
高中事业处
幼儿教育处
特殊教育处(教育部特殊教育办公室)
课程发展处
教材管理处(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材审定工作办公室)
技术装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