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性财政
生产建设性财政是与计划经济向适应的财政形态。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经济成分,城镇工商业以全民所有制形式即国有企业为主,企业成为国家“指令”和“命令”的执行者。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国家是资源配置的主题,财政部门是“总账房”。财政集中了整个社会相当份额的财力,整个社会扩大再生产资金的大部分是直接以预算拨款方式提供的,仅基本建设投资就大体上占了全国预算支出的40%多,财政还包揽了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供应任务。这决定了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具有明显的“生产建设性”的特点。因此,人们习惯上把这一时期的财政称为生产建设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