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寄征
税收寄征,即上级政府替下级政府征收,然后拨给下级政府。
例如,个人所得税同时由联邦和州征收,根据美国《1972年联邦——州税收稽征法案》的规定,由联邦政府国内税务局为某些州代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处理的办法有两个:即直接按州政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和按联邦纳税义务的一个百分比来课征。另一个例子是州和地方政府同时课征营业税,由州代地方征管。[1]
税收寄征,即上级政府替下级政府征收,然后拨给下级政府。
例如,个人所得税同时由联邦和州征收,根据美国《1972年联邦——州税收稽征法案》的规定,由联邦政府国内税务局为某些州代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处理的办法有两个:即直接按州政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和按联邦纳税义务的一个百分比来课征。另一个例子是州和地方政府同时课征营业税,由州代地方征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