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券
简介亦称“赦罪符”,拉丁文意为“仁慈”或“宽免”,后被引申为1免除赋税或债务。1313年天主教会开始在欧洲兜售此券。教皇宣称教徒购买这种券后可赦免“罪罚”。
基督教士贩卖赎罪券,是西欧中世纪时特有的现象。要了解它的意思,首先要了解基督教义中的“罪”的概念。基督教有一种独特的救赎哲学,认为人类从始祖亚当、夏娃开始就违反了上帝的意旨,犯有“原罪”,以后又不断违背上帝的规条,罪孽深重。上帝为了拯救人类,特意派耶稣基督降临人世,传播教义,并且以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来替人类赎罪。耶稣以后的人类只要信仰上帝、就可以赎罪得救,在末日审判时上升天堂。《新约·约翰福音》中说,耶稣在复活后对门徒们显灵,并向他们吹一口气,指示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以后基督教士就此宣布,他们作为耶稣基督门徒的继承人,具有赦罪的功能。罗马天主教廷又宣称,耶稣以及后来殉教的圣徒的血,用以赎免人类的罪孽绰绰有余,积累下来形成“圣公善库”,可以由圣彼得接班人———也就是罗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会来执掌,代表上帝来赎特定人物的罪孽,开启从炼狱到天堂的大门。
教皇代表的天主教会有赎人罪孽的资源,有让人死后升入天堂的钥匙,有权宣布参加十字军东征的人、到罗马朝圣的人都能够得到救赎。后来的教皇索性宣布不能前往罗马朝圣的人,可以支付相应的费用来获得救赎,并发行代表已经朝圣的文书。这种文书就被称为“赎罪券”。[1]
赎罪券的起源皇乌尔班二世(Pope Urban II),于1095年,发动第一次十字军运动,为了让十字军战士
加强其宗教信仰,教皇宣布所有参军的人,可以获得减免罪罚。并为每一位十字军人发放赎罪券。
教会能够减免罪罚的理论根据,是以为教会掌握要“功德库”,储存基督无限的恩功,和殉道圣徒的多馀有限善功,可以拨给信徒,以抵减他们犯罪应得的刑罚。
赎罪券的变质16世纪初路德宗教改革。当时的教皇是利欧十世(Leo X,1513-1521),是出身佛罗伦萨豪门美迪奇
赎罪券(Lorenzo de Mecici)的儿子,生活骄奢淫逸,而喜爱艺术。因兴建圣彼得大教堂,而以售卖赎罪券为筹款的财路。罗马天主教会宣布只要购买赎罪券的钱一敲钱柜,就可以使购买者的灵魂从地狱升到天堂。这是罗马天主教会掠夺西欧各国人民钱财的卑劣手段。
他的推销员,夸张赎罪券的功能说:“当你购买赎罪券的银钱叮当落在箱子里,你的亲人就从炼狱的火焰中出来了。”
有一名无耻的推销员,对他的顾客说:“你投下银钱,现在我看见你父亲的左腿已经迈出炼狱的火焰,只剩右腿还在火里面;再继续加钱吧!”那人说:“不必了。我父亲并没有右腿!”
赎罪券的消亡赎罪券变质为教会搜刮钱财的工具,引起了宗教人士及百姓的不满,马丁·路德写成九十五条论纲,斥责教皇的无耻行径。并由此引发对现在都具有深远影响的宗教改革运动。
到1562年,因为更正教和罗马教都对赎罪券不满,天特大公会议(The Council of Trent)决定停止赎罪券的发行。
圣经论到这些人的做法《彼得后书》 2:1 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害人的异
赎罪券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彼得后书》 2:2 将有许多人随从他们邪淫的行为,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
《彼得后书》 2:3 他们因有贪心,要用捏造的言语,在你们身上取利。他们的刑罚,自古以来并不迟延,他们的灭亡也必速速来到(原文作也不打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