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马灯
基本信息文化遗产名称:车马灯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全南县
遗产编号:Ⅴ-8
遗产类别:曲艺
申报日期:2006年
申报人/申报单位:全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遗产级别:省
曲艺简介车马灯这种形式的民间舞蹈,在江西全南各地均有流传,而以四灯二车一马为表演形式的民间舞蹈,则主要流传于全南南部的南迳镇等地方。
历史溯源据南迳镇马古塘村的车马灯老艺人谭春云介绍,车马灯这一民间舞蹈约于清末民国初年间始创。据称,全南县金龙镇员山村缪云龙在赣州当兵多年,此人聪敏好动、记性尤强,特别酷爱湖南戏,他在赣州看了许多湖南戏班的演出。退役回乡后,他便糅合湖南花鼓戏和本地采茶戏、客家传统歌舞之长,首创了车马灯这一集歌舞戏于一体的独特艺术形式。之后,南迳人谭春云再向缪云龙学戏,把车马灯传到南迳镇等地,并逐渐使之成为当地农村一种主要的文艺活动形式。
表演形式车马灯的表演者为一生二旦二丑,生角戴纱帽、穿长袍、挂口须;旦角头饰绛珠、手拿花扇;丑角则车夫短打装扮,类似戏剧人物造型。从人物造型及音乐等方面可看出,车马灯受湖南戏的影响很大。
车马灯这种民间舞蹈共有三个层次:“走车马”“跳加冠”“捡包子”。其艺术特点是“走车马”舞热烈、欢快,“跳加冠”舞风趣、诙谐,“捡包子”舞轻盈、活泼。这个节目一般在新年至元宵节这段时间演出,民间俗称“打花鼓”。随着车马灯在全南的影响日隆,当地许多民间采茶戏班都是把这个舞蹈放在正戏的开头,演完车马灯再演出正戏。
主要特征车马灯的音乐常伴有以“十二月花会”为主题的一段灯歌。其音乐中“二月好看花”最早是唱“三十六古人标”(又叫“花会歌”),“跳加冠”舞伴以打击乐,“捡包子”用的是一段“串子”。音乐曲调结构完整,旋律优美动听,主奏乐器用二胡(当地俗称勾筒)。
车马灯歌词生动、朴素、明朗,不事雕饰,从歌词里体现出了客家人在赣南这片山川秀美的大地上,随着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农忙、农闲,奉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时间,符合自然生存法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