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共有地方法院22个,其中高级法院1个,中级法院2个,基层法院19个(区法院18个,县法院1个);专门法院7个(海事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5个)。
市第一中级法院下辖浦东新区、卢湾、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8个区法院;市第二中级法院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闸北、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10个区县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在江苏连云港设有海事法庭。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辖上海、杭州、徐州、南京、蚌埠5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
浦东应为浦东新区,南汇已并入浦东新区。
福州不归上海铁路中院管辖,徐州才是归上海铁路中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