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斗林
刘斗林 1952年7月生,内蒙古五原人,大专文化,五原县民政局局长,中共五原县第九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第九届县政协委员。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五原县和胜信用社业务员、和胜营业所会计。1975年调五原县城南乡工作,历任干部、管委会副主任、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等职。1996年12月调五原县民政局工作,任局长职务。参加工作以来,曾被评为五原县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在城南乡工作期间,被评为区、盟、县三级尊师重教先进工作者;连续5年被评为县模范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997年度被评为全县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