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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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这是晋国叔向在反对郑国子产“铸刑书”时提到地。《汤刑》很可能就是商代初期所制定地刑事法律。

盘庚时期,盘庚发现贵族不愿意迁移的原因是由于在位的大臣本身言行不正,于是决定用先王传下的典制来整顿当时的法制。

祖甲在位时期,也对《汤刑》进行了修订。《竹书纪年》记载“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此次修订使汤刑更趋完备。

从文献记载来看,《汤刑》是商代的一个基本法律,整个商代一直适用。由于《汤刑》已经失传,其内容无法考订。

《吕氏春秋·孝行》引《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东汉高诱注:“商汤所制法也。”即传说商汤制定的《汤刑》有三百条之多,最重的是“不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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