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线电协会

中国无线电协会,英文名称:The Radio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 RAC。 是由国内从事无线电运营、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2009年3月30日在京召开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2009年6月1日民政部正式批复成立。
理事长: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奚国华副部长兼任
中国无线电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目前共有理事134人,其中单位理事93人,个人理事41人;常务理事共有43人。
业务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
业务范围:
(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无线电行业发展趋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要求,提出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无线电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行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标准、专业技术规范、行业许可条件,并推动有关标准的贯彻实施;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论证和编制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普及无线电知识,积极推广、应用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新产品;
(五)开展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交流学术成果,传递行业信息;
(六)开展无线电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无线电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鉴定、推优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无线电系统试验、设备展示,举办或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本行业的展览、展销会;
(八)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对外合作和技术交流,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的对外交流活动;
(九)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进行行业发展,技术信息的统计分析,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十)积极开展国内外无线电团体组织之间的交往活动,维护国家和全行业的利益;
(十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支持开展业余无线电活动,促进健康发展;
(十二)办理政府委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