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鸿铭
蔡鸿铭,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籍贯福建省晋江市,中国共产党党员;2005年12月29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521号;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间曾任校政宣部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和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主席,被评为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2004年至2009年3月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4月后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在报刊上发表论文多篇;法学兴趣在刑法、民商法。[1]
蔡鸿铭,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籍贯福建省晋江市,中国共产党党员;2005年12月29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521号;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间曾任校政宣部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和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主席,被评为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2004年至2009年3月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4月后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在报刊上发表论文多篇;法学兴趣在刑法、民商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