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筱西
常筱西,女,汉族,1956年4月出生,籍贯河南省林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2005年5月10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484号;1980年至1993年11月在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2月至1997年11月在龙岩市人民法院(现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任院长,1997年12月至今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副院长;法学兴趣为刑法。[1]
常筱西,女,汉族,1956年4月出生,籍贯河南省林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2005年5月10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484号;1980年至1993年11月在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2月至1997年11月在龙岩市人民法院(现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任院长,1997年12月至今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副院长;法学兴趣为刑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