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石明
杨石明,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籍贯福建省霞浦县,中国共产党党员;2003年4月28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336号;1980年2月至1989年4月在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89年5月至1990年10月在霞浦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院长,1990年11月至1996年10月在福鼎市人民法院任院长,1996年11月至2007年9月在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2007年10月起为宁德市司法局局长;法学兴趣为民商法、行政法。[1]
杨石明,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籍贯福建省霞浦县,中国共产党党员;2003年4月28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编号:2336号;1980年2月至1989年4月在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89年5月至1990年10月在霞浦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院长,1990年11月至1996年10月在福鼎市人民法院任院长,1996年11月至2007年9月在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2007年10月起为宁德市司法局局长;法学兴趣为民商法、行政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