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会工作司
澳门社会工作司简介澳门社会工作司是澳门社会事务暨预算政务司辖下的行政及财政自治机关。根据1986年11月17日第第52/86/M号号法令设立,此后有若干法例规范其组织及编制。[1]
澳门社会工作司的职能与职责透过提供资金及物资的方式,向经济贫困人士及团体提供援助。
澳门社会工作司具体职责包括:为经济贫困人士,尤其是缺乏维持生计能力及因病,伤残,非自愿失业,残废或年老不能维持生计的人士提供保障,为因家庭状况或特殊社会情况要求援助的人士提供保障及指导。在消灭行乞,犯罪,酗酒,吸毒及其他社会问题上提供合作。在残废或伤残人士的康复及职业训练方面提供合作,与各社会团体合作,在技术及财政上为该等机构提供支援。支援由本地区其他公共机关或机构所承担的社会援助计划,通过互相合作,协调及商讨适当的计划步骤,积极参与房屋基本计划的设计及,确保社会房屋计划的执行编制;推行用以监管按社会房屋计划兴建的住房单位的使用的措施;出租和管理所属房屋及政府交由其负责的房屋,与本地区机构或国际范围同类机构进行适当的合作及交流,等等。现任司长为叶炳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