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方式连续统一体理论
领导方式连续统一体理论(Leadership Continuum)
坦南鲍姆(R.Tannenbaum)和沃伦·施密特(Warren H. Schmidt)于1958年提出了领导行为连续体理论。他们认为,经理们在决定何种行为(领导作风)最适合处理某一问题时常常产生困难。他们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做出决定还是授权给下属做决策。为了使人们从决策的角度深刻认识领导作风的意义,他们提出了下面这个连续体模型。
七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领导模式:
第一种,经理作出决定,然后向下属宣布。在这种模式下,经理确定问题,考虑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从中选择一种,然后向下属宣布,以便执行。他不给其下属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
第二种,经理向下属“兜售”自己的决策。在这种模式下,经理同样要确定问题并作出决策,但他不是简单地宣布这一决策,而是增加一个说服下属来接受这个决策的步骤。减弱下属的反对而“销售”决策。
第三种,经理向下属提出自己的想法并欢迎提出问题。在这种模式下,经理作出决策并希望下属接受这个决策。他向下属提出他的想法并允许下属提出问题,这样,他的下属可以更好地了解他的意图。可以使经理和下属共同探讨决策的意义和影响。
第四种,经理提出初步决策,允许下属提出修改意见。在这种模式下,经理允许下属对决策发挥某些影响作用,但确认和分析问题的主动权仍在经理手中。
第五种,经理提出问题,听取下属意见,然后决策。
第六种,经理确定界限和要求,由下属群体作出决策。在这种模式下,经理把决策权交给下属团体,但他在授予决策权之前,应先解释清楚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给要作的决策规定界限和要求。
第七种,经理授权下属在一定范围内自行设置问题和作出决策。这种模式代表着极度的团体自由。如果领导者参加了决策的过程,他应该力图使自己与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处于平等的地位,并且事先声明遵守团体所作出的任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