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雨文学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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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雨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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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雨文学社简介诗雨文学社由黄维德始创,现为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优秀稿源基地,2010年荣获“全国青少年文学写作基地”称号。诗雨文学社以“青春 文化 修养”为宗旨。配合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为发展目标,以追求纯文学、探讨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提高自身文学修养及社员的社会认知、交际能力、口才能力以及艺术欣赏水平为活动目的,诗雨文学社是以为弘扬中国文化,提高学生品味,倡导繁荣校园生活为目的,以诗雨文学社网(网址见拓展阅读)为主体面向全国开办实体社团的非营利性的学生文学社团组织。

诗雨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诗雨文学社的日常工作机构是诗雨文学社社务领导下的编辑部、秘书处、文艺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等六部门。

第二条:诗雨文学社最高管理机构为由诗雨创办人、前任社务、现任社务、5位社员代表组成的诗雨理事会。

第三条:诗雨文学社各部门之间由社长对其工作进行协调,各部门不得拒绝执行社长交给的工作任务或临时性工作,各部门之间有相互协作为本社积极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诗雨文学社各部门成员必须模范遵守本社章程和本制度,各部门成员之间不得拉帮结派,影响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学校、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第五条:诗雨文学社各部门成员应是本社高一、高二在校学生,工作一般在课余时间。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条 在校学生,热爱文学创作,承认诗雨文学社章程,执行诗雨理事会的决议并愿意按期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诗雨文学社。

第七条 加入诗雨文学社须向文学社组织部提出申请,经考核后将安排填写电子申请表。自交表之日起为诗雨文学社正式社员。

第八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诗雨文学社的有关会议和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诗雨文学社的培训。

(二)在诗雨社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诗雨文学社的工作和社员关心问题的讨论,对诗雨文学社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诗雨文学社的理事会和社务。

(四)对诗雨社务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诗雨理事会提出。

(五)诗雨文学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上述社员所拥有的权利。

第九条 社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诗雨文学社组织的各种活动,按时参加有关会议。

(二)坚持阅读,以拓宽知识面,为写文章打好坚实基础。

(三)坚持练笔,每月二十日向诗雨编辑部门交一篇千字左右文章,多写不限。

第十条 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的社员,文学社应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文学社授予“优秀社员”称号并发证书。

第十一条 对不执行诗雨理事会决议,违反本章程的社员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通报批评,撤消诗雨社内职务,开除诗雨社籍。

第十二条 对社员的奖惩,应由纪检秘书上报,需经诗雨理事会或其两个部门过半数委员通过。

第十三条 诗雨社务对社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诗雨社务在讨论对社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取本人参加,听取本人意见。

第十四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应向诗雨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诗雨理事会或诗雨部委员会决定除名。

第三章 社 长

第十五条 诗雨文学社社长、副社长由诗雨理事会选举、任命。

第十六条 诗雨文学社社长根据诗雨理事会的决定,批准任免各部部长、秘书长、主编,签署布告、通报,授予干部、社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称号。

第十七条 诗雨文学社社长代表诗雨文学社,根据诗雨理事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其他社团或个人的相关协议。

第十八条 诗雨文学社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副社长受社长委托,可代行社长部分职权。

第十九条 社长、副社长行使职权到下届(每年元旦)社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出的社长、副社长就职为止。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条 诗雨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诗雨文学社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诗雨社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诗雨文学社的社务是全体诗雨社员大会及其产生的社务委员会。

(三)诗雨文学社社务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社员意见,要使社员对社内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

(四)诗雨文学社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 诗雨文学社的最高权力由诗雨理事会行使,诗雨理事会每年两次,由社务或其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二十二条 诗雨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社务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诗雨文学社的重大事务;

(三)选举新的社务;

第四章 干 部

第二十三条 诗雨文学社的干部是文学社内最具能力的社员,是经社员民主选举出来的,是为全体社员服务的。

第二十四条 诗雨文学社干部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中关于社员义务的规定,坚决执行诗雨文学社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二十五条 诗雨文学社干部要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全体社员共同提高,做事要讲工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 诗雨文学社干部要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七条 诗雨文学社干部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的在诗雨社员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第二十八条 诗雨文学社各部门具体分工由社务委员会制定相关细则予以规定。

第五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诗雨文学社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以及校规校纪范围内行事。

第三十条 诗雨文学社具体纪律由诗雨理事会制定相关细则,由诗雨社务执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社可以根据需要修改章程。

第三十二条 修改诗雨文学社章程,应经由下列程序:

(一)由诗雨理事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决议,提出修改条款。

(二)按规定把上述修改条款通知社员,召开诗雨社员会议,进行表决。

(三)经社务委员会通过的新章程,应即行公告。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社务委员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章程制定生效后自行废止

诗雨文学社部分社员名单廖须飞 李琪 程梦 宋思恩 黄河 王旋华 熊翠平 邓珊红

李亚萍 易凯芳 刘宇 胡振宇 娄煜 刘毓潇 唐颖 管鹏

吴彩萍 钱文辉 娄宇寒 罗思凡 伍依凡 潘文斌 黄松 吴卫

马骏 马思雨 程晨曼 徐依玲 黄宇轩 谢梦星

文学社联盟简介简介职能: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China Internet Literature Federation> 成立于二零一零年七月,是由各网络文学社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盟以推动网络文学社产业的发展为服务宗旨,为政府、行业、社会提供与网络文学社行业相关的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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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联盟会标

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联盟现有会员社团10余家,包括校办、实体文学社、网络文学社等多种创办形式的文学社,囊括了许多优秀的中国原创文学社。联盟的会员社团不仅构成了网络文学社的业界骨干,而且大多数还以核心社团的身份成为网络文学社在网络以及现实生活中发展支柱的主体。

联盟致力于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社的培育、扶植和推广工作,在促进文学社发展和对外交流方面不遗余力。在倡导业界自律,维护联盟利益、社团利益的同时,注意与上、下游社团之间,文学社与文学社之间的沟通协调,不仅力促文学社业界的完善与衔接,而且正努力营造中国网络文学健康、活跃、务实的纯净化、专业化的社团形象。主要工作:1.开展联盟基础资料调查、积极向加盟社团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研究联盟发展战略,拟定联盟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参与文学社良性竞争管理与监督工作;

3.受托对联盟内重大的合作项目、发展规划、外交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等。

4.为会员社团和文学社业界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反映社团要求,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建立信息网络,出版行业期刊,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5.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参加各实体出版社的合作交流会,开展有益于全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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