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曾
李希曾(1916—1994),出生于山西省陵川县礼义镇平川村一个农民家庭,天资聪慧,勤奋好学,1933年以总分第一的好成绩考入晋城获泽中学。读书期间,接触到了先进的革命思想和进步人士。1937年他刚考入长治师范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同年8月他参加牺盟会,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踏上革命道路。先后担任陵川县工委书记、中共陵川县委书记、平顺县委书记、平北(平顺北部)县委书记、中共太行太南地委秘书长。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他放手发动群众,发展和健全党的组织,创建抗日根据地,积极开展抗日游击战,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主要从事党的组织工作,历任中共太行八地委组织部长,五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太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长,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秘书长兼干部处长,1952年2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9月兼任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厅长,后又兼任中共介休县委第一书记职务。他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处理问题果断,处处以身作则,做出榜样,赢得了党和群众的信任和赞誉。1960年后,他从事党的教育事业,历任山西大学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山西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任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1981年12月—1983年4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4年离休,1994年5月病逝于太原,享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