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68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冷预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骆 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黔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罗利强(县国教办主任)
韩 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江远(县发改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陶 冬(县公安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袁 涛(县民政局局长)
贺 嘉(县建设局局长)
王茂佳(县教育局局长)
杨贞瑚(县农业局局长)
罗安洪(县林业局局长)
冯文琼(县煤管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晏友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封月培(县安监局局长)
袁 明(县旅游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赵世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加鸿(县煤灾办主任)
李兴强(县电力局局长)
肖秀梅(县电信局局长)
陈忠智(县气象局副局长)
税新红(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韩勇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