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习水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曾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杨朝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委员:陈明镜(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人防办主任)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冯文琼(县煤管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袁江远(县发改局局长)
陈有强(县交通局局长)
魏怀冬(县地税局局长)
王章良(县国土局副局长)
马驰宇(县审计局副局长)
简远德(县正通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物价局,贺胜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