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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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这就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才能申请行政赔偿。

2.必须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若没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赔偿则无从谈起。

3.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是说因为行政行为的原因,才造成了损害的事实结果。

4.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确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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