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本预案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常规工作服从于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和联动原则。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工作,形成信息共享,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3、综合调控原则。针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平抑价格。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价格条例》、《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五号令)、《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1、严重价格异常波动和显著价格异常波动及较大价格异常波动按省、市公布执行。
2、一般价格异常波动。指市场监测品种达3—5种,波动幅度达50%,市场有抢购现象。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习水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领导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物价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应急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审计局、工商局、粮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价格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物价局,负责价格异常波动处置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政策宣传组,监测调控组,监督检查组等三个职能工作组。
(二)、应急职责
1、县价格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配应急资源,采取价格干预和有关紧急措施。
2、县价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报送市场价格动态,向指挥都提出应急建议;协同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相关部门职责
物价部门承担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怍。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因价格异常波动引发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对城市低保户、五保户,农村特困群众及优抚对象的统计和救助工作。
经贸部门负责提供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供求信息等情况,同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经费开支。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制假行为。
供销、农业部门负责化肥、农膜、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价格监测。
食药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卫生和质量问题。
粮食部门负责监测、预测全县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供求动态和走势,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
其他相关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生产、运输、供应、销售以及新闻宣传等工作,保证市场稳定。
三、预警机制
(一)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在国内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引起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情况下,价格应急办公室应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实施预警报告。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疫情、事故等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出现跨县大范围价格异常波动时,警情所在地实行市场价格动态每日一报制度。
(二)应急值班制度
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确保常规工作期间办公室坚守值班,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一般价格异常波动发生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并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具体处置;较大价格异常波动,由县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按市价格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处置。
(二)应急结束
应急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或者报请上级决定应急状态的解除、结束,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终止有关价格的干预等紧急措施。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五、后期处置
(一)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结束后,县价格应急指挥部应对警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二)己动用的物资储备由相关部门负责按原规模及时补足。
(三)各项应急经费支出由财政及时兑付,结算。
(四)实施预案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审计。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常设机构和值班制度。县价格应急指挥办公室为县价格应急管理常设机构,在发生显著和严重价格异常波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
(二)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价格调节专项基金,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主要用于建立统一应急信息应用系统,开展市场调查、价格监测、分析预测、监督检查;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价格政策告诫会议;协调物资、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物资调运和销售保障工作;印刷价格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报道。
七、附 则
(一)本预案由习水县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