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谢恩、吕定雄两起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通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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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意外伤亡事故:2006年6月1日19时,桃林小学二年级学生谢恩(男,9岁)攀爬电信部门电杆捕捉小鸟,由于电杆上方有电力部门的高压线经过,当谢恩攀爬至电杆顶端时,因离上方的高压线距离过近而产生电弧触电,当场死亡;2006年6月5日9时,东皇镇一小四年级学生吕定雄(男,11岁)因在课间操期间攀爬教室后面的窗户发生意外,从三楼坠落,经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和防范措施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对学生安全的自我防护知识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县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学校安全这根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区)要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全县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排查处置。教育部门要对近期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强化各学校的安全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和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种隐患。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七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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