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文海
简介翁文海,曾任廉江市副市长和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年7月25日,湛江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翁文海立案侦查。翁文海利用担任廉江市副市长,分管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信息的职务便利,在廉江市第三中学校园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为承建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承建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
2009年2月17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翁文海有期徒刑10年,翁文海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简介翁文海,曾任廉江市副市长和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年7月25日,湛江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翁文海立案侦查。翁文海利用担任廉江市副市长,分管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信息的职务便利,在廉江市第三中学校园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为承建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承建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
2009年2月17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翁文海有期徒刑10年,翁文海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