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茅台镇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建设施工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各种车辆带泥进城和建筑施工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造成中茅城区道路泥浆遍布,城区脏乱现象较为突出,极大地影响了中国酒都形象。为控制污染源,改善城区环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 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单位是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法完善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手续,并按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完善相关管理设施,切实抓好文明施工管理,杜绝施工车辆(机械)污染城市道路。
二、建筑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在进出口路面上铺设麻袋,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高压水枪和水槽,对进出车辆轮胎底盘、车身等进行冲洗,切实保证车容整洁,车轮不带泥、不污染城市道路。
三、建筑施工运输车辆上路必须封闭车门,限量运输,严禁超限运输和沿途抛撒垃圾。
四、建筑工地和拆除工程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通知》(仁府办发[2006]139号)规定的标准。
五、在建设文明施工管理中,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犯不改的,一律按相关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未按要求完善文明施工管理设施,施工管理不规范,达不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施工单位,要公开曝光,并实行停业整改;对无力管理、工作滞后、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要采取收破方的办法,终止施工合同。情节恶劣的,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责令退出仁怀建筑市场。
六、市城管局要加大文明施工管理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建设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市建设局和中茅城区各建设项目部要主动抓好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建好文明施工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市农机、公安部门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施工车辆超限运输、抛撒垃圾、带泥上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推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规管理,杜绝以权谋私、执法徇私等违法行为发生。对借文明施工管理谋私的,一经查实,一律给予下岗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违规超越职权乱开口子、乱打招呼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