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慎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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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汇】恤刑慎杀

【释义】慎用刑法,减少杀戮。恤,怜悯。恤刑,施刑慎重,不严刑以逼供。慎,慎杀,谨慎处决,不错杀无辜。体现的是仁慈的刑法政策,为政以德的思想。

【用法与示例】

(1).慎用刑法。语本《书·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唐 陈子昂 《谏用刑书》:“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聪明,亦非敢欲陛下顿息刑罚,望在恤刑尔。”

(2).特指减刑。《晋书·刘波传》:“法苛政乱者,恤刑不赦。”《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诏恤刑。自是每岁常举行之。”《清会典·刑部四·恤刑》:“凡恤刑之典:曰停刑,曰减刑,曰停遣。”

(3). 明代及清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审录刑囚、清理冤滞的官员,常被称为恤刑。始设置于明太祖时, 成化后遂成定制。清康熙时裁省。《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你爹全亏了种义,一向到也安乐。如今恤刑坐於常熟,解审去了。”参阅《明史·刑法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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