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县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15日,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岛)和翔风里的金门、大小嶝及附属各岛置思明县。1912年9月12日,改思明县为思明府,翌年3月20日,复原为思明县。1914年8月,思明县析金门、大小嶝筹设金门县。翌年元旦,正式成立金门县政府。此后,思明县辖境仅为厦门本岛及周围岛屿。1933年6月,撤销思明县,划入思明市。1934年复置,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管辖。1935年春,经国民政府行政院核准,厦门设市,撤销思明县。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15日,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岛)和翔风里的金门、大小嶝及附属各岛置思明县。1912年9月12日,改思明县为思明府,翌年3月20日,复原为思明县。1914年8月,思明县析金门、大小嶝筹设金门县。翌年元旦,正式成立金门县政府。此后,思明县辖境仅为厦门本岛及周围岛屿。1933年6月,撤销思明县,划入思明市。1934年复置,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管辖。1935年春,经国民政府行政院核准,厦门设市,撤销思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