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英文名James Stuart,亦称James VI and I, 前者指他是苏格兰詹姆士六世,后者指他是英格兰詹姆士一世。生于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
生平詹姆士·斯图亚特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与第二任丈夫达恩利伯爵 亨利·斯图亚特(Henry Stuart)所生的唯一儿子。出生后5个月,其父死亡,其母遭苏格兰贵族驱逐,流亡英格兰。1567年,苏格兰贵族废黜玛利·斯图亚特,詹姆士被立为国王,称詹姆士六世,由几个大贵族摄政。1583年,詹姆士六世亲政。1587年,其母玛丽因卷入暗杀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阴谋而被处死。同年,詹姆士迎娶丹麦国王腓特烈二世的女儿安妮公主。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詹姆士为其继承人后驾崩。詹姆士即位为英格兰国王,自封为大不列颠王国,史称詹姆士一世,时年36岁。1625年,詹姆士一世驾崩。
詹姆士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鼓吹君权神授论。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在执政后期18年里,王子查理和白金汉公爵 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操纵朝政。
学识他学识渊博,但为人懒散刻板,被称为是“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1598年写作《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ew Law of Free Monarchies)。该书既反对加尔文主义的反君主观点,也反对教皇的最高权威。他认为国王由上帝直接认命。他认为理性并非天然地存于自然与社会中。而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应该服从的标准,也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得以实现的手段,但最终是统治者的意志决定何为理性,以及理性要求什么。在特殊场合,君主可以像上帝一样独裁,反对理性。这些理论很多来源于布丹。
健康与生活詹姆士一世有佝偻病,因而走路像卓别林,舌头太大,饮水如同吃,皮肤皱巴,从来不洗,只洗手指。害怕暴力,害怕武器,戎装、讨厌葬礼,以为自己在危险中时有把床排到门后的习惯。喜欢帅气的男臣如:Esme Stuart, 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 )和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学究气重,为称为“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迷恋打猎,一想到国务就懒散,在选择枢密院官员时不够明智,不懂英国社会和政府,喜欢在议会和宗教反对者面前长篇大论,生活穷奢极欲。
詹姆士一世被疑有同性恋倾向。他有众多的男宠臣,其中,最受詹姆士一世青睐的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曾获得白金汉公爵的封号。当时的历史文献清楚地记载着詹姆士一世与白金汉公爵及其前任宠臣萨默塞特伯爵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之间的感情:“现在看来,除了英俊之外,再没什么原因可以解释他们为何会成为国王的选择了。国王陛下那强烈的爱意或许说明他弄错了对方的性别,把他们当成了女性,难怪萨默塞特伯爵和白金汉公爵如此刻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的样子。虽然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妖冶放浪,但是他们在模仿女性方面的成就已经到了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