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刺死
事件起因在被刑拘约3个月后,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死在了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告知是抠掉的粉刺。而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了“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据死者于维平的父亲于洪智介绍,2009年8月,于维平作为合伙 人的迪厅内发生打斗事件并造成一人死亡,事后于被刑拘,后关押在同属威海市的乳山看守所。约3个月后,2009年年11月13日,家人被带到了殡仪馆,方知儿子在看守所内死亡。
于家人发现尸体有异常,而尸检结果显示“针刺死”。对于此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山东威海方面尚未有结论,也尚无人被问责。尸体一直在殡仪馆冷冻至今。[1]
事件调查经威海公安机关查实,2009年8月16日,31岁的犯罪嫌疑人于维平因指使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1人死亡、2人轻伤,于8月17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2009年年9月18日,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2]
社会评价从“躲猫猫”开始,看守所逐渐成“是非之地”。“激动死”“喝水死”“洗脸死”“摔跤死”“上厕所死”“洗澡死”“做恶梦死”……不断地触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挑战着社会痛感底线。但我们也看到,一系列事件后,政府应对此类事件的态度,在迅速转变,可以看到明显的进步。犹记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为了把“躲猫猫”事件像掰大蒜一般慢慢拨开,连“网友调查团”都出来督促。这回碰到“针刺死”,有关方面第一时间要求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对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同时不以各种方式控制舆情进程、阻碍媒体监督职能的发挥,这虽然看起来是理所应当的小事,但事实体现出相关方面公开透明应对社会舆论的进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