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史志办公室
主要职能(一)负责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济南市志》、《济南年鉴》等市级史志及市情资料性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研究工作。
(三)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基层地方史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审定县(市)区志稿;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四)负责市情资料的收藏、整理和开发利用,进行地域情况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秘书处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督查、保密、调研、保卫、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接待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二)市志编审处负责拟订市志的编修整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济南市志》编纂业务规范;负责《济南市志》的组稿、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对市直部门(行业)的志书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纂出版市情资料性书籍;负责拟订县(市)区及基层志的编纂工作规划;对县(市)区及基层志的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县(市)区志的审定工作;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三)年鉴工作处负责拟订《济南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济南年鉴》的组稿、编辑和出版发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部门(行业)及基层的年鉴工作。
下属单位济南市方志馆
1、负责整理、保存、研究在修志过程中形成的市情资料,并进行开放利用。
2、搜集保存济南地区历代编纂的地方史志,并对旧志进行整理研究。
3、收藏全国各地的志书、年鉴和志类书籍。
4、为领导决策、科学研究和改革开放提供地情资料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