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体育局
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负责市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审核与管理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三)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四)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承办在本市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管理和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五)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体育宣传和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以及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练员、运动员的选拔录用和退役安置;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三)群众体育处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协调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四)竞技体育处(挂青少年体育处牌子)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草案,拟订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方案;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全市参加重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统筹协调全市承办重要体育赛事工作;负责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选配使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竞赛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工作。(五)体育产业处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体育产业开发工作。
人员编制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1]
下属单位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射击、射箭、自行车(小轮车)、摔跤、柔道、散手、击剑、举重、跆拳道、拳击、篮球、排球(沙滩排球)、羽毛球等项目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向省级以上专业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体育师资。济南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济南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田径等项目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向省级以上专业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济南市业余体育学校主要职责:负责足球、三模(航模、海模、车模)等项目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向省级以上专业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
济南市皇亭业余体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游泳、乒乓球、体操、蹦床、武术、皮划艇、赛艇、跳水等等项目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向省级以上专业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济南皇亭体育馆主要职责:承接体育比赛、体育训练、大型群众集会、群众性健身和文艺演出活动。济南市体育训练基地(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铁人三项、网球等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工作,向省以上专业队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好体育竞赛服务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济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主要职责:开展老年体育研究、技术培训和健身活动,组织参加或举办老年体育比赛及体育交流等。济南射击培训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射击、壁球等体育运动项目的训练和比赛;配合有关部开展国防教育;负责部分体育运动项目封闭训练和有关会议接待任务。济南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主要职责:起草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经监测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实施;协助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验收、汇总、处理、上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提交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指导市民科学健身,组织实施全民健身锻炼标准;管理、维护全市全民健身场所器材设备。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场馆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动力系统、体育器械和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为优秀运动队训练和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三)发挥场馆公益和文化功能,推广普及开展全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参与体育科研、体育文化建设。
(四)负责场馆的运营开发工作,拓展中心产业功能。
(五)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六)承担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