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07年8月9日,中国银监会深圳监管局以深银监复[2007]231号文件批复同意深圳能源集团组建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4日,深圳能源财务公司获《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574]号),批准公司经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十项业务,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后正式挂牌营业;2008年6月1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银监复[2008]192号”文件批准,能源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目前的10亿元人民币,其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公司正式运营以来,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规范运作、科学发展”的经营方针,实施“内部银行、财务顾问及部分策略性投资”的功能定位,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模式对集团内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优化系统内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安全,为集团发展提供稳健、高效的金融服务。
截止2009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达到51亿元,归集资金30亿元,综合资金归集度达到80%,对成员单位授信总额51亿元,发放贷款余额42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6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