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水股
掺水股
又称“水分股”或“虚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超过实有资本总额的股票。在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初,西方国家的一些公司为了获取额外利润和筹措到更多资本,按照夸大的资本总额发行股票。发行掺水股主要有3种情况:(1)在公司增加资本或合并时,由于夸大公司现有资本总额并按夸大的资本总额发行股票,就能掌握超出现有资本总额的那部分股票,进而控制公司活动。(2)向发起人或雇员赠送或优惠提供股票,而不要求其支付正常费用。(3)对公司的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发行股票。由于掺水股与公司现有资产总额不符,无法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正常地降低了每份股票的价值并减少其股利,各国证券交易法已陆续禁止发行掺水股。
掺水股产生的原因第一,有些股东不是以现金财产入股,而是以个人的社会地位、信誉、技术、经营管理能力取得公司股票;
第二,在以财产入股的情况下,投资者高估了财产现有资产价值;
第三,公司增资时,有意高估现有资产价值,并以高估了的资产价值总额发行股票;
第四,股票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时,以面值计算的资本总额就会大于实收资本总额;
第五,用股票酬劳筹建公司的发起人及有关人员。
第六,公司用股票代替现金支付股息,而实际上公司并无盈余。
概而言之,公司资本没有那么多,而是有水分,资本掺了水。从股票的角度来看,股票的价值也是掺了水。这是一种通过发行股票弄虚作假,骗取更多资本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