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经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遵市发 [2001]28号)和《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道真自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发[2002]09号)文件精神,原商务局与工业经济局合并组建县经济贸易局(简称县经贸局),县经贸局是县人民政府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原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综合管理职能。
2、原县体改委承担的指导、协调国有企业改革的职能。
3、原县国资局承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
4、原集体工业联社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
5、县电力局承担的电力行业管理职能。
6、县环保局承担的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职能。
(二)增加职能
1、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职能。
2、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职能。
3、制定地方性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引导企业性金融投资方向职能。
4、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及管理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不再审批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项目,逐步改为登记备案制。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关于工业经济、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工业、商品流通行业的运行和发展。 2、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研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县域经济发展,提出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起草全县工业方面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4、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报批、指导、监督、技改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 5、参与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企业开拓市场。
6、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汇同计划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工业经济、商品流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7、汇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经济和商品流通的年度计划和主要经济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指导、协调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9、综合管理、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履行 安全生产监察职能。
10、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企业改革的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工作,依法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履行电力管理职能,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1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负责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重点建设物资储备的管理。 13、承办县委、政府和市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经贸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会务、保密、群众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财务、资产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办公用车。
2、经济运行股(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参与工业经济发展规划调研,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和主要经济指标,负责工业经济、商品流通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调度工业生产。制定企业改革的方案、规划,指导企业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技术进步,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负责工业经济、商品流通的统计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协调发展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企业减负工作。
3、综合股(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散装水泥资金,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负责电力管理及监督执法。
4、安全生产股
负责制定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目标,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行使安全监察权,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调查、评估、论证,提出治理方案和建议,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批复或上报工作,负责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颁证工作。
四、县纪检监察派驻县经贸局纪检监察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单位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和县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情况,并负责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协助调查处理全县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员、干部职工和县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业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并对其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经贸局行政编制12名,单列编制4名,事业编制 2名(其中后勤事编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股长(主任)5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2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