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遵市发 [2001]28号)和《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道真自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发[2002]09号)文件精神,保留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下放的职能
将林地调查、定级、评估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林业部门的职能转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来,封山育林、植树种草、扩大森林植 被,改善生态环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和地方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并对全县林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对全县林业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监督,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普法宣传教育,依照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实绩的检查验收。 4、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指导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5、对全县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改革,负责林业产业建设,基建贷款项目、技改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6、维护全县林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等工作。 7、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统计的汇总、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8、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树种,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培训。 9、负责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内部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负责所属离退休人员管理。 10、承办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内设办公室。
(一)组织、实施机关政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保密、信访、档案、文秘、宣传、统计、财务、公文起草、车辆派遣、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组织、协调资源林政、林业公安、营林、科技推广、种苗、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等部门,对全县造林绿化、科技兴林、林业产业化建设和林业资源保护实施有效管理。
纪检监察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单位(系统)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情况;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系统)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检举、控告;负责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林业局行政编制6名,单列编制4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2名,纪检组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2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