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稳定烟田面积,促进我县由烤烟大县向烤烟强县的转变,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工作,推进我县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客观要求。搞好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有利于加快基本烟田建设,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有利于促进烤烟生产布局调整,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把优化烟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作为提高烟叶质量的有效措施,调整思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把基本烟田建设纳入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基本烟田保护制度,为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基本烟田建设
基本烟田规划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利用,集中连片,用养结合的原则,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利用方向、结构布局、合理进行调整规划。全县基本烟田的规划,要以现有19.36万亩宜烟土地为基础,按照轮作要求,优化宜烟耕地面积,确保每年可种植烤烟11万亩。“十一五”期间,全县要完成13万亩基本烟田建设,达到基础灌溉设施齐全、排灌方便,土地耕层深厚、通透性好、肥力中等以上,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生产条件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
(一)基本烟田的规划:基本烟田规划在宜烟区域。宜烟区域必须具备以下生产优质烤烟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海拔高度600-1200米,坡度小于25°,土壤PH值5.5—7.5,土壤耕作层较深,肥力中等到上中等,通透性好,不漏水,大田期气温在10—30℃,有效积温2500—4000℃,大田期4—8月降雨量500—800mm,且分布均匀,无霜期180天以上,有充足的劳动力和较丰富的燃料资源,烤烟生产的基础较好,烟农素质较高,种烟愿望较强,政府重视,组织实施效率较高。
(二)基本烟田的规模:全县规划烤烟轮作面积为11万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烤烟收购计划的安排意见,结合本产区烤烟生产水平,在充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相应确定本辖区的基本烟田规模。
(三)烟田规划:由宜烟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烟草等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烟叶种植集中度的原则和现有设施情况,确定基本烟田,并落实到村组。基本烟田区域内要建立以种烟为主,其他作物为辅的种植制度。
三、基本烟田建设工作有关内容
(一)分年度建设目标:根据“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2005年全县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9200亩;2006年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2万亩;2007年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3.5万亩;2008年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4.58万亩;2009年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1万亩;2010年规划实施烟水配套浇灌工程1万亩。各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把基本烟田水利建设纳入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基本烟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设重点:在规划的基本烟田区域内,以烟水配套工程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兴修蓄水池、水窖、小山塘、水渠、水沟等灌溉设施,满足每亩烟田10m3以上的蓄水容积,以增强抗旱能力。有条件的产区,应积极推广喷灌等先进灌溉技术,在规划的基本烟田区域内,要加大坡改梯工程力度,配套建设机耕道等,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主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基本烟田建设纳入基本农田建设的范围,县烟草公司要大力予以支持,采取“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司其职,各计其工”的办法,多方筹捐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好基本烟田建设的资金来源。
(四)建设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基本烟田建设工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责任追究制。要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确定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要加大建设资金的管理,强化建设过程监督,完善资金审批使用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基本烟田保护制度
各产烟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障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基本烟田保护措施,保持种烟土地面积总量的稳定,提高烟田综合生产能力。
(一)规定的基本烟田保护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标志,予以公告。
(二)保护区范围内的种烟村,可将基本烟田保护的规定及具体措施纳入《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
(三)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和建设资金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对保护不力的,取消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投入。
(四)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耕作制度要以提高烟叶质量为前提,按照合理轮作、套作,因地制宜地采取“烤烟—玉米—烤烟”、“烤烟—水稻—烤烟”等轮作,保证烟田实现有效轮作目标。
(五)加强对规划烟田质量改良。大力推行土壤深耕深翻,增施有机肥、绿肥、还田秸秆数量,落实用养结合措施,按地施肥,改善烤烟生长的土壤环境。
(六)基本烟田农药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严禁使用在烟叶上禁用的农药,防止烟叶农药残留量超标和环境污染;烟用地膜及农膜在使用后及时收回,不能残留在烟田内。
(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基本烟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缴纳征用土地补偿金外,还要按照“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对被占基本烟田上的农业基本设施进行补偿。
二〇〇五年六月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