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技术装备工作意见》(教基〔1999〕11号)、《贵州省教委关于贯彻〈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教通〔1997〕195号)、《贵州省教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通〔1997〕38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以下简称“普实”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目标任务。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推进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高标准、高质量实现各项评估指标,确保2007年我县“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使“普实”工作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需要。
二、工作重点
1.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普实”经费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普实”经费专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整合学校预算外收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普实”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办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2.建设高素质实验教师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把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教师吸收到实验教师队伍中来;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师职称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待遇等政策;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实验教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3.完善“普实”配套设施。严格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分步完善各类学校阅览室和相应学科实验室、保管室、准备室,配齐配足教学仪器和相关图书;完善实验桌凳、实验柜、准备台、演示台、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水电等配套设施,确保“普实”硬件设施符合标准。
4.认真搞好实验教学教研工作。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开展中学理、化、生和小学自然(科学)学科的学生分组实验和教师演示实验活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因地制宜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并落实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计划,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切实做好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普实”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完整、规范、翔实反映学校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6年6月—8月)。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汇总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和分月推进计划;召开县“普实”工作准备会、启动会、工作会,培训实验教师。
2.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07年3月)。按2000标准配备教学仪器和图书;确立示范学校,对一、二类中小学实验室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置药品,开展实验教学强化训练,开展学生实验操作竞赛、教具制作、师生实验论文评选等活动;完善2004—2005、2005—2006、2006—2007学年度实验教学工作资料;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对学校“普实”工作进行督导,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对我县“普实”工作进行过程检查和指导;自查自评,查缺补漏,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切实加以整改;汇总、核实,完成“普实”工作汇报材料、制作“普实”工作专题片,申请验收。
3.验收阶段(2007年4月—2007年5月)。完成全县各类学校的模拟评估验收;完善资料室;迎接市、省验收;申报省、市、县级实验教学示范学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普实”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及简报、板报、橱窗、标语等,深入宣传“普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普实”良好的工作氛围。
3.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普实”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县“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开展督查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乡(镇)教育辅导站、校开展督查的“双线督查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普实”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4.深入调研,及时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一线调研,适时调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普实”工作进展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