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和措施的意见
为合理利用县城区土地资源,盘活现有存量国有土地资产,促进城镇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盘活我县现有存量国有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县存量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及所处位置
面积(平方米)
预计可变现资金(万元)
备 注
原侵油厂
22460
600
企业破产收回
原芙蓉江酒厂
(陵环路)
16310
450
企业破产收回
原芙蓉江酒厂(玉泉酒厂)
2880
180
企业破产收回
原龙华寺酒厂
9733
150
企业改制收回
原电影院
1970
250
企业改制收回
原农机厂
1024
10
企业改制收回
新区八号路交叉口(粮贸公司)
6667
200
闲置收回
新区八号路口
7515
200
新征储备土地
新区二号两侧
16000
800
新征储备土地
合 计
84559
2840
二、玉溪镇(县城)存量建设用地出让计划和拟规划用途
地块名称
及所处位置
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
拟出让年度
原浸油厂
22460
住宅兼商业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厂 (陵环路)
16310
住宅兼商业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厂 (玉泉酒厂)
2880
住宅兼商业用地
2007—2008年
原龙华寺酒厂
9733
住宅用地
2007—2008年
原电影院
1970
商业用地
2007—2008年
原农机厂
1024
住宅用地
2008年
新区八号路交叉口
6667
商住用地
2007年
新区八号路口
7515
商住用地
2006年
新区二号两侧
1600
商住用地
2006年
三、盘活存量国有土地的政策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存量国有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存量土地管理规划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并组织方案实施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二)按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由县建设局负责对每宗地进行规划设计,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和指标。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存量国有土地的年度出让计划,拟定出让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盘活存量国有土地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进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我县发展,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监督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财政,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土地受让人可依法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和准建证等证件。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要做好用电用水的服务工作。
(六)继续开展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进行治理整顿,严格农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原有宅基地不得由农民自行拆建;县城规划区的建设一律由县建设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